索引号 | 640522010/2023-0018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08 09: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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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为客观公正的反映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3年统筹整合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3〕3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统筹整合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5月17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5月17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99
附表:
1.海原县2023年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产业到户项目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表(年初)
2.海原县2023年农业农村局实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表(年初)
3.海原县2023年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央资金分配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