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4-0121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26 16:4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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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7年)》(移民提升机制发〔2023〕1号)《2024年自治区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宁党农发〔2024〕4号)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县为目标,以持续增加移民收入为核心,聚焦移民群众致富提升和长远发展,紧盯移民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促进移民群众到户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就业渠道不断拓宽,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培育壮大致富产业,推进移民稳定增收
1.扶持壮大养殖业。围绕“一主四特”产业发展格局,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在三河镇富陵、高崖乡新民、李旺镇新源、七营镇南堡和马堡、史店乡苍湾、关桥乡脱场等安置区发展高端肉牛产业,培育打造肉牛养殖示范村、示范场(户),促进养殖业提质增效。支持在海城镇下塬、西安镇盐池新村等安置区发展滩羊产业。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2.扶持壮大特色种植业。提升设施农业质量,改造盘活老旧设施,提升低效设施质效,重点支持树台乡红井和相桐、关庄乡街道、红羊乡杨明等安置区发展马铃薯产业;关桥乡麻春和马湾、郑旗乡巨湾、史店乡史店、海城镇山门等安置区发展瓜菜产业;七营镇下套和盘河等安置区发展经果林产业;36个移民安置点发展菌菇产业;关桥乡麻春村试验种植新品种甜瓜,有序推进产业扩量增效,逐步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新发展格局。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3.积极构建联农共富格局。探索建立一批“共富三体”,完善联带富民新机制,培育产业富民新增长极。建立共富联带体,完善市场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移民的“1+N”利益联带机制,更好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建立共富联合体,打破县乡村行政区域界线,建立联村(县、乡)联片联营联农促增收“四联一促”的共富联合体,突出优势整合资源,联片开发联合经营,以强带弱抱团发展,着力培育发展区域产业经济。建立共富结对体,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致富带头人,探索建立“1+1”“1+N”结对关系,推动形成“头雁”引领“众雁”齐飞的领带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4.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加大移民安置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完善支持服务措施,推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完善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实现龙头企业数量增加、产业产值增长、带动群众收入提升“两增一升”,实现主要优势产业均有龙头企业联结带动,为移民村配套建设或改造提升产业园区至少1处。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5.加强产业技术服务。根据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实际,选择技术服务方式、主推品种和技术,为产业集中的村确定1名农业科技服务技术人员,确保每个安置区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全覆盖;在产业集中区充分利用合作社、龙头企业,加大对移民群众的种养殖业技术引领和培训,帮助移民群众提高种养殖业技术,培育一支种养殖业“土专家”。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二)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
6.扩大就业规模。综合运用劳务奖补、帮扶车间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移民群众帮扶力度,积极促进搬迁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积极对接区内外企业用工需求,采取“一站式”“点对点”集中输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方式,促进移民群众实现就业,2024年计划完成劳务输出10000人次以上,确保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工信商务局,工商联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7.提升移民就业质量。建立完善搬迁移民劳动力信息台账,准确掌握搬迁群众劳动力、就业经历情况等,做到搬迁人员底数清、掌握技能清、就业意愿清、培训意向清。实行就业信息动态月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搬迁移民就业增收情况,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为有意愿外出的移民群众提供就业帮扶。围绕安置区产业发展和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大力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驾驶员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2024年计划完成移民群众技能培训200人以上。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8.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紧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面加强后续扶持,持续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就业帮扶和乡村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1人通过务工就业或生产经营稳定从业,从业人数和从业收入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三)推进乡村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9.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置区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巷道和排水维修、渠道维修、面包砖铺设、多功能运动场等项目。继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工程,提升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大工程措施节水力度。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0.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各安置区基础教育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施“雨露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对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补尽补。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1.提升医疗保障质量。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医疗综合体作用,强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升移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和“百名医师下基层”支援活动,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好移民村脱贫人口、三类监测对象、低保户、特困户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不断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让移民群众享有更多更便捷的优质公共服务。
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2.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5年建设和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鼓励社区发展物业、家政、维修、快递收发、托老托幼等服务,满足搬迁群众的生活需求,确保搬迁群众和所在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水平。支持人口规模较大移民村建设托育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适度建设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移民乡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资源回收商业网点覆盖较大规模移民村。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残联、工信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四)突出环境整治,提升安置区面貌
13.大力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垃圾杂物、生活污水、村容村貌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循序渐进实施农村改厕,优先在完成改厕地区配套建设污水粪污处理设施。大力开展村旁、路旁、宅旁、空置土地以经果林为主的植绿增绿工程,建设优美田园风光。推进示范性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建设,争取建成一批环境优美移民村。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五)加强乡村治理,着力建设文明乡风
14.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提升“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成果,不断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务决策、村“三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推广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加大对积分超市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对整建制移民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部轮训一遍。向大型移民村增配网格员,做到人与事相适应。加强对社会治安、非法宗教等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各族群众凝心铸魂工程,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为主题,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精神文化供给,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认真做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推荐上报“中国好人”“宁夏好人”等先进典型。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健全移风易俗重大事宜公示制度、党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移风易俗监督举报机制,引导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坚决遏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老无所养等不良风气,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6.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感党恩教育,“以感恩奋进”为载体,通过入户宣传、集中宣讲、发放宣传品、文艺演出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阵地,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党的惠民政策等宣传宣讲。积极引导移民村争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树立浓厚的良好风尚。结合实际,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运行机制,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加强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老无所养等不良风气宣传劝导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在深度参与中感受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有效激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六)强化典型引路,促进提升工作质效
17.加快推进示范村建设。全面推进移民示范村创建工作,聚焦36个移民村,争取创建1个典型乡(镇)、2个典型村,带动移民安置区整体发展。同时,总结典型示范材料,形成可学习可借鉴的示范案例。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七)积极破解难题,推进全面协调发展
18.大力促进劳务移民加快发展。推进落实《关于支持劳务移民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劳务移民务工就业、住房困难、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劳务移民加快发展。实施闽宁科技园二期工程,为劳务移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9.稳妥推进自主迁徙农村居民聚居区发展。全面排查、逐步推进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社会治理等问题。探索自主迁徙农村居民聚居区设立行政村或挂靠附近行政村,强化乡村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八)统筹发展安全,妥善解决急难愁盼
20.动态排查整治问题。接续常态化开展移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排查整治,做到对全县36个移民村和插花安置村庄、自主迁徙农村居民聚居区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1.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移民群众信访工作,扎实做好移民村庄、楼宇内外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推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2.稳妥解决自主迁徙居民聚居区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县自主迁徙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排查台账,针对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盯住台账整治销号,及时补齐自主迁徙居民聚居区水、电、路、防洪、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动态解决移民群众烦心事。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局、医保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九)坚守防返贫底线,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23.压紧压实帮扶责任。组织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帮助群众谋划2024年产业到户、就业到人收入增收计划。实行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和乡(镇)具体抓的包抓机制,安排3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和36个部门包抓36个移民安置点,全面压紧压实责任。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
24.强化动态监测帮扶。紧盯移民群众收入支出和“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对36个移民安置点“三类群体”持续跟进监测,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医疗、金融、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消除。严格把握消除风险标准,规范消除风险程序。及时更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信息和帮扶手册等数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单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25.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县、乡两级落实一月一调度。重点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动态清零,实现移民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全覆盖,有效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弱项。坚持排查问题整改与巩固拓展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加大力度,分类施策、统筹推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医保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办)
二、资金及来源
2024年共计划实施项目15个,投资494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36万元、闽宁资金3195万元、整合资金1513万元。种养殖业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劳务奖补资金由县人社局(就创局)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是移民致富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结合安置区实际,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和办法,及时排查整改移民群众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一户一档精准增收计划表。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职责,配合部门要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移民群众的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
(二)压实包抓责任。进一步压实帮扶部门包保责任,各包保部门积极与各乡镇对接,全面深入帮扶安置点实地调研,协助乡镇开展安置点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工作;包抓领导要深入安置点开展调研,指导帮助乡镇解决移民群众存在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帮扶成效。
(三)加强资金支持。充分利用整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地方债券资金、闽宁协作发展资金和社会帮扶等资金,向移民致富提升工作倾斜,将符合要求的安置区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和年度资金整合方案。项目要与乡村振兴规划相衔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支持搬迁群众致富提升。各牵头部门要将项目“打捆”实施,形成固定资产。
(四)加大督导检查。要将移民致富提升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考核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标准、按进度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将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时反馈各乡镇、相关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海原县2024年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项目计划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