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发〔2018〕8号 签发人:黄占斌
关于对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示的说明
县人民政府:
按照海原县发改局《关于海原县2017年国有林场扶贫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17〕406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资项目安排情况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实施。
附件:1.关于海原县2017年国有林场扶贫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17〕406号
2.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6〕823号)
海原县林业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