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原县2024年利民小区等三个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楼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11号)以及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经验做法,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县住建部门计划实施海原县2024年利民小区等三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编制完成了《海原县2024年利民小区等三个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海原县2024年利民小区等三个城镇老旧小区楼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2024年4月8日前,通过来信、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发至住建局(地址:海原县政府北街;邮政编码:755200;电话:0955-4011765,电子邮箱:hyxzjj2019@163.com)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海原县2024年利民小区等三个老旧小区楼体改造项目-初设文本.doc.pdf
附件:海原县2024年利民小区等三个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设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