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住建局关于对《海原县市政道路开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市政道路开挖行为,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原县实际,海原县住建局牵头修订了《海原县市政道路开挖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通过来信、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发至海原县住建局(地址:海原县政府北街;邮政编码:755200;电话:0955-4626309,电子邮箱:hyxzjj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