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树台乡党政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h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原县树台乡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邮编:755200,电话:0955-4741110。
一、概况
2018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乡成立了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乡明确了各科室、站、所、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乡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党务、政务、村委公开栏等方式,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民生审计、财政财务收支、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乡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8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内容涵盖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人事、财政公开、行政执法、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抢险救灾、征用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等其他各类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均为主动公开,主要通过新闻和报刊以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我乡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据《条例》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公开。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科室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二是存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各科室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