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y.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海原县李旺镇党政办公室,地址:海原县李旺镇新街,邮编:755204,电话:0955-4638738。
一、概况
2016年以来,为全面做好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李旺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止12月底,全镇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8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2016年,李旺镇搭建了“四化一满意”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在网上受理和审批低保、医保等25项民生事项,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零距离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依申请公开提供了更加便利、多样的途径,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逐步印发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根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97号)文件要求,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权重,有效提高了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三是强化目录建设,推进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7条,占总体百分比为87.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条,占总体百分比为5%;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7%;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5篇;举报投诉数量10件;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4人;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55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李旺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向公民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李旺镇2016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相关申诉案。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乡镇工作事务繁杂,人员紧缺,暂且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一般都是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工作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对其重要性重视度不够。
2、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李旺镇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全面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五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