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红羊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海原县人民政府(http://www.hy.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海原县红羊乡党政办公室,地址:海原县红羊乡红羊村街道红羊乡人民政府,邮编:755206,电话:0955-4623017。
一、概述
根据全乡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6年红羊乡政府信息公开共计106条。2016年,红羊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更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农、林、水、扶贫、危窑危房等相关政策,社会救助、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等作为公开的重点。规范管理各类发展(工作)计划,及时公布公开乡党政班子分工、各站所的工作重点、社会综治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简报等,一系列政府应公开的信息都做到真实、有效、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红羊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村、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乡党委、政府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红羊乡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坚持依法、真实和便民原则,着力抓政务公开落实。按照县政府办的规范要求,结合红羊乡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乡领导班子本着“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和及时便民”的原则,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便民利民、勤政廉政。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6年度,红羊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海原县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新闻媒体公开政务动态;
2、利用板报、简报和开会等形式,及时、快捷地向群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3、通过村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延伸到各村。
(三)公开的及时性
红羊乡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红羊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红羊乡尚未发生有关收费产生的问题。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比较为单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红羊乡的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2、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创新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
4、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乡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在今后的工作中,红羊乡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更严格规范的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力度,并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让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
附件:海原县红羊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