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甘城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对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和高度重视下,甘城乡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甘城乡更快、更好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乡政府结合自身职能,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二是不断实现公开方式的多样化、便利化。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栏、手机信息提示方式予以公开,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三是加大基层公开力度。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急需了解的政府信息,乡政府努力推动政务和村务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至村户。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6年,甘城乡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甘城乡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0件。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甘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总体还不平衡。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
二是与国务院、省、市、县下发的信息公开目录对比,需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
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甘城乡将迅速制定方案,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公开量化考核制度。2017年,甘城乡将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考核,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乡范围内通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二是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对照上级公开目录,科学设置甘城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三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2017年,将邀请相关专家为甘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授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人员业务能力提升。
附件:海原县甘城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