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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作者: 林业局
来源: 林业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在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y.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海原县林业局办公室,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4710。

  一、概况

  2016年以来,海原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海原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政办发〔2016〕88号)文件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通过信息公开将生态修复、退耕还林、经济林产业等国家生态建设政策以及林业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有效的传达到给了广大农民群众,并有效利用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赢得了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关注、理解、认可与支持。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各项林业信息公开。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党政内外网、林业官网、报纸、杂志、微信、qq群等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二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重点对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出台的涉及林业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并对贯彻落实情况以简报、信息形式进行公开。三是细化公开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园林树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等专题活动栏目以及《林业咨询》、《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产业》、《林业科技》、《党建工作》、《互动交流》、《林业图片》、《林业视频》等重点工作专栏,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00余条次。未收到过信息公开举报。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一是严密审核管理机制。设置信息公开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严格信息审核程序,实行四级审核制,最大限度确保信息的内容准确、公开及时、覆盖面广。二是制定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和关心的重点工作,将林业有关政策、措施和成效,及时进行公开,并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办理和回复。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与林业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强调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和对基层林业站的指导。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指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指导。今年,海原县林业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图绘制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142号)文件要求,以科学设置办理流程、精简审批时限为原则,结合海原县林业局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其中对林业有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中的8项进行了修改更新,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其中包括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站、各级公安网、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等。在《中国绿色时报》等国家级和自治区、市级、县级电视、报刊、杂志刊登、播放各类林业信息报道20余条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海原县林业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海原县林业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海原县林业局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收取的费用为0元。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有关海原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有关海原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海原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工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四是林业政务信息人员不足,提炼升华不够,存在疲于应付的现象。

  (二)下一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着力研究健全完善林业政务信息激励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周统计、月通报和季度考核的长效机制,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激发信息撰写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纪律和程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鲜活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进一步提升采编水平。切实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针对全县林业信息队伍中存在的采编信息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在积极组织参加区厅、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的基础上,由县政府组织开展针对性集中学习培训,多岗位锻炼等,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和部门专业知识的掌握,提高综合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好、群众信赖的政务信息采编队伍,整体提升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和公开水平。

  3.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林业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新兴的媒体和平台,强化信息宣传公开和引导;构建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信息员体系,强化信息公开管理网站的维护能力,在确保全县林业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和全面的同时,加强网站、网页、微信的安全维护与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安全,有效提升林业系统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

 

 

  

附件:海原县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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