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y.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海原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1528。
一、概况
2016年,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电子屏、县就创局微信公众号和招聘信息发布展板等渠道。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要的民生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公开渠道,快速、形象、准确、主动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让广大民众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二是认真梳理,适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88号)要求,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并适时进行公开。三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凡是密级文件必须要填写《定密审批表》,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的文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涉及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事业单位实习大学生、就业失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公务员管理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9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1条(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条,通过县就创局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6年,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0件。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发生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6年,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信息公开应当更加及时快捷,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不断丰富等。接下来,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附件:海原县人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