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牧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海原县农牧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县农牧局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农牧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h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原县农牧局办公室,地址:海城镇黎明路,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1201。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提高效能和建设服务型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农牧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海原县农牧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设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
(二)载体建设情况。通过海原县政府网、有线电视台、“四化一满意”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宣传栏及发放资料等方式,根据信息应知范围和对象,进行宣传发布、张贴学习。
(三)政策解读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重点工作;二是有关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三是对中央、区市县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土地流转、确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支出、项目招投标和开展情况以及防灾减灾知识等进行公开。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及时办理答复“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等信访案件17件,通过及时沟通,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的实际问题。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89号)文件要求及责任分工,围绕海原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着力推进项目审批、核准等结果公开,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尤其是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为了确保财政资金及专项经费更加透明,我局及时公开2018年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2.进一步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民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我局建设项目,均纸质张贴公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涉农项目资金登记备案。认真做好了项目招投标公告发布、竞争性谈判和邀标及询价采购结果公示、验收项目信息等公开工作。
3.对有关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绩效、奖励评定等,采取上墙和专栏进行公开公示。
4.借“法制宣传日”、“安全宣传日”、“科技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日”、“禁毒宣传周”之机,发放法律、法规、条例宣传资料
40000余份。
5.对有关“三农”的重要政策、文件、法规,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或组织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自行学习。
6.制定产业化扶持政策文件2件,发放动物防疫、禁牧封育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宣传资料21000余份。
7.认真做好农情快报、农牧业信息发布工作,2018年全年共发农情快报、农牧业信息104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完善政务公示平台建设。优化平台版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平台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平台宣传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有线电视、公示平台等面向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五)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