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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教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作者: 海原县教体局
来源: 海原县教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海原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h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建设路,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5469。

一、概况

2018年,海原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制定了《2018年海原县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五定”方案》,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编制了《海原县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制度(试行)》等9个方面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从中小学教师管理、中小学学生管理、中小学学校管理和教育惠民政策等四个方面信息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公开形式,及时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海原教育)、LED显示屏、走字屏等媒介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教体局先后获得“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中卫市“教学成果突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组织领导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确定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兼职工作人员一名,定期听取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积极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2.载体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公开程序,我局根据教育工作实际,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在院内橱窗设置4块公开栏,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重点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办事服务事项等,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并公开了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流程图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和电子信息化设备,设置政务公开电子屏、走字屏、微信公众号等,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式更新相关公开内容。三是打造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要求,为方面群众办事,梳理了十一项办事流程,全部按照高标准做好上墙。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对群众关心的义务教育证书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评审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等编制了一次性告知书,从材料准备到办理程序作了详细的介绍,提高办事效率。

3.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主要有整治培训机构政策、教育招生政策、资助扶贫政策,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栏、大型LED显示屏、走字屏等进行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子女就读、转学、复学的申请程序、材料要求以及教育精准扶贫助学政策全面了解,及时答复解读相关政策。

4.舆情回应情况

2018年,我局应对教育方面的舆情情况,一是早宣传通过政务公开、新媒体、《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有效手段,提高教育信息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凝聚强大的口碑力量。二是早发现针对招生、择校、入园、资助等舆情突出领域问题,做到预案在先,责任到人,正确处理,防患未然。对学校舆情员进行培训,达到及时发现,准确把握,了解需求、精准研判。三是早响应对不实、负面的舆论,有效引领社会正气,让师生及其他网民不被负面情绪左右,达到舆论博弈的效果,发布正确观点,澄清谬误、打击谣言,达到防止虚假消息进一步扩散的目的。已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39件,“主席信箱”1件,“市书记信箱”3件,“县委书记信箱”7件,“县长信箱”5件,办结率均为100%。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对重点领域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概况信息、动态信息、计划总结、部门文件、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教育资助信息和其他信息八大类。概况信息类包括县教育局机关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电话等信息;计划总结类包括教育局的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各种规划等信息;动态信息类包括了各部门各阶段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等信息;部门文件类包括了各部门制订的有关文件制度、规定章程等信息;人事信息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调整、领导职务变动调整等信息;财务信息包括中小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财务预算、决算等信息;事项类信息包括上级发布的有关教育发展规划、学校设置、机构增减等信息;其他业务工作类包括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招生考试、教育督导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发布“虚假及不实信息”的情况。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暨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的各类信息主要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海原教育)、LED显示屏、走字屏上发布。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上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合计265条,其中海原县人民政府公报2条,政府网站108条,微信公众号(海原教育)124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3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相关行政复议申请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各学校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完善平台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公开平台和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平台建设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四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行“双线两化”,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五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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