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海原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h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原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办公室,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综合楼,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4469。
一、概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变更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主动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审批程序、保密管理、责任追究等,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完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类信息的申请程序等,同时公布监督方式和投诉途径,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公开信息。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通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一把手”担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
二是拓宽政务公开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真实公开、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坚持常规事务全面公开,社会关注事项重点公开。年初,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进行了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将公开责任和目标明确,作为年底实绩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和落实情况,以及重大民生问题等,进行重点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点商务信息公开
为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力度,及时掌握本地区市场动向,2018年以来我局对市场流通方面重点情况进行统计,主要涉及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运行情况、重点监测商场企业节会销售情况、生产资料市场动态等情况。
(二)经济合作及招商信息公开
2018年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作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通过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商务动态、经济合作动态,将涉及到的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合作成果等内容及时更新到网站中。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上看,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单一,微信、微博等新兴平台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简单,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度不高。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