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1-0004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23 17:5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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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有关要求,我局于4月23日对拟进入面试的11人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5日-5月1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也可以向海原县人社局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来信请寄: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955-4011201、0955-4011954
为方便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属实并影响面试,将取消被举报人参加面试的资格。
附件: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