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原县财政局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海法普组〔2022〕3号)文件,现将《海原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及《海原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后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1.海原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2.海原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海原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海原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docx
附件:2022年财政局四清单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