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服务中心(站):
现将《海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21号 附件1海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docx附件:21号附件2 四清单(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