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精神,近期,政府督查室联合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县政府网站一级栏目共9个,二级栏目共66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认证的各类政务新媒体4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9个,微博4个。第三季度,通过“人工清查+整改符合”的方式,主要围绕全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信息发布格式、政策解读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内容表述等方面开展。
二、 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格式问题频发。个别乡镇、部门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的格式依然存在问题,例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和电话号码的隐藏格式错误,整体内容排版布局不规范,字体格式不正确,表格里面多余的工作表不删除,三审表签字不规范等基础性的问题频出多发,屡教不改。如:乡村振兴局、李俊乡等。
(二)政策解读任务完成不及时。个别部门单位,经过多次督促后,仍未发布有关解读材料。如:《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责任单位:发改局)、《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两个规范性文件始终未按要求在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上传政策解读材料。
(三)政府网站栏目长期不更新。各个部门负责的对应栏目管理不到位。公共文化服务栏目、乡村振兴栏目、义务教育栏目、就业创业栏目中的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经常超过更新日期。如:文广局、乡村振兴局、教体局、人社局等。
(四)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通过对政务新媒体监测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未达到“至少每周更新一次”的基本要求。三季度中,医保局、社保局、三河镇存在多次超过7天未更新的情况。
(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不到位。根据《海原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原县2023年政策精准推送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聚焦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围绕“十四五”规划、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等,在年内至少录制一期政策公开讲视频。截至目前,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就创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未按要求制作“政策公开讲”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审核。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属性第一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承担网站信息编辑发布的具体人员,要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工作;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要随时编辑、发布,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系统故障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时发布,不断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运用多元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效。切实将“政策公开讲”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积极与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并制定实施方案、撰写访谈提纲,明确发布内容、发布人等相关事宜。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广泛搜集、发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栏目及时更新。
(三)严密运行监管。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和 24 小时读网制度,不断提高管网、办网能力。同时,要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新建和关停备案工作,坚决杜绝“擅自关停”、“假关停”等现象,确保我县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