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4/2024-0033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16: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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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根据《关于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局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抓农村公路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联网公路建设上突出高标准,2023年实施村组硬化路52.97公里、生产砂砾路34.46公里、危桥改造1座、农村公路路况提升改造工程204.81公里,完成投资0.86亿元。二是在平安公路建设上力求高质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机制,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增设护栏172816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678处,完成投资0.39亿元。
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13个,其中:当年完工项目12个,跨年度项目完工1个。未完工项目2个,其中:2023年海原县七营镇和李旺镇村组硬化路项目1标段和海原县七营镇七营村道路改造工程因作业位置与乡镇下水管道施工位置重合,需等待乡镇下水管道施工完毕再进行施工,批准施工单位延期完工。
二、资金使用情况
全年共收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6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车购税补助资金532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651万元,燃油税补助资金1556万元,产粮大县补助资金1410万元,资金拨付率100%。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车购税补助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燃油税补助资金、产粮大县补助资金兑付率100%,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上缴国库34726787元,兑付2565273213元。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通畅水平、沿线环境,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美丽乡村”提供重要支撑。
(二)经济效益指标
一是建设村组硬化路,为农副产品转化为商品创造了条件。广大农村彻底改变了农产品“运输难、出售难、货损多,价格低”的问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二是带来源源不断的客流和物流,并直接导致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带动了道路沿线旅游资源开发,集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大型娱乐基地蓬勃发展,旅游服务业持续升温。三是农村公路的建设使货物的运输更加快捷。物流企业发展迅猛。对经济建设起到了明显的拉动作用。
(三)社会效益指标
建设村组硬化路连接了各个乡镇、农村,改善了农村的道路通行环境,促进了贫困地区居民出行状况,缩短了农村到城镇的出行时间。
(四)生态效益指标
在建设过程中将公路基础设施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全面提升现代化公路工程的质量层次,做到了尽量避免占农田,不扰民,减少了施工污染和噪音,充分考虑群众出行。
(五)可持续影响指标
在加快公路道路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公路的养护,把公路道路建设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连接起来,构建“节约型可持续发展公路”。
四、联农带农富农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使得运输时间缩短,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减少,物流成本降低,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交通便利性提高,许多具有自然风光、民俗文化等特色的乡村吸引了大量游客,带动了乡村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特此公告。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