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4/2024-0031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16: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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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按照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114 号)文件,现就我单位2023年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海原县生产砂砾路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2023年海原县生产砂砾路项目涉及我县海城镇、西安镇、树台乡、李俊乡、李旺镇、三河镇、郑旗乡等7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
生产砂砾路35公里,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四、项目资金总量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任务完成情况
(一)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生产砂砾路建设项目完成100%。
(二)项目验收决算情况
截至目前,生产砂砾路项目验收完毕,审计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正在进行。
(三)资金兑付情况
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该项目使用资金443.3962万元,支付率100%,实现兑付443.3962万元,兑付率88.7%。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的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全部通过政府网站、乡村级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开,确保充分接受监督,确保项目公示公开落到实处,不断加强对项目公示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公示公开情况列入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海原县生产砂砾路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7.77分,等级优。
七、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一)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为方便群众出行,扶持发展乡村经济,建设生产砂砾路35公里,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
2.质量指标。
符合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完工后统一验收完毕。
3.时效指标。
项目投资按期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建设成本为500万元,实际完成443.3962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建设生产砂砾路,为农副产品转化为商品创造了条件,广大农村彻底改变了农产品“运输难、出售难、货损多,价格低”的问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2.社会效益指标。
建设生产砂砾路连接了各个乡镇、农村,改善了农村的道路通行环境,缩短了农村到城镇的出行时间。
3.生态效益指标。
在建设过程中将公路基础设施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全面提升现代化公路工程的质量层次,做到了尽量避免占农田,不扰民,减少了施工污染和噪音,充分考虑群众出行。
4.可持续影响指标。
在加快公路道路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公路的养护,把公路道路建设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结合起来,构建“节约型可持续发展公路”。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八、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从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及项目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客观分析。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不断提升了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聚焦绩效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验收及其结果的应用。
附件:2023年海原县生产砂砾路项目自评表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