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34/2024-0039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28 09: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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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海城镇 | 责任部门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关于海原县海城镇高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025年以工代赈
示范项目的公示
海原县海城镇高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通过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根据《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将该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原县海城镇高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海原县海城镇高台行政村。
三、项目实施单位:海城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该项目批复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县财政配套150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
六、项目实施内容:巷道硬化5531平方米;道路两侧面包砖铺装5130.97平方米;沥青罩面8500平方米;修建挡水墙1360.5立方米;护坡1371.45立方米;在野狐坡村组建设主管道DN300双壁波纹管排水管878米;DN200双壁波纹管排水管(农户接入预留管)765米;φ1000成品预制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6座;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河道疏浚2600立方米。
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实施内容,便捷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10万元。
八、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建设。
九、项目监督单位及电话: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955-4011849
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