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4-0003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24 10: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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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海原县财政局:
按照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114 号)文件,现就我单位水库、淤地坝、蓄水池等物防设施配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10月17日,海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01号)同意下达水库、淤地坝、蓄水池等物防设施配套项目1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本次下达资金1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已支付1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17〕15号)和《海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政规发〔2019〕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标准和政策,及时按照进度拨付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支出。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海发改发[2023]321号文件批复,该工程维修蓄水池防护围栏12处共225米。制作安装蓄水池安全警示标语牌 84 处251块;更换安全警示牌反光膜3处10张。制作安装救生物资温馨提示牌108处108块,其中:蓄水池 87 处 87块,水库 21处21块。李旺北坪生态移民工程1.0万方蓄水池进水陡坡混凝土维修1处,长12米、宽0.6米、厚15厘米。购买救生绳 200根、零星300米、救生杆200根。其它蓄水池池堤、坡面水毁冲沟开挖回填夯实、防护围栏铁丝绑扎、更换三个责任人信息等零星工程维修。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维修蓄水池防护栏225米,安装警示标语牌251块,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工程质量均为合格。完成总投资14万元,支出资金14万元。带动脱贫群众增收1254户,有效发挥村民增产增收保障作用,对周边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有效加强区域粮食生产和安全保障能力,项目实施有效保障农田灌溉,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农村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束后,自评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水库、淤地坝、蓄水池等物防设施配套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表
海原县水务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