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34/2024-0019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14: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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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海城镇 | 责任部门 | 海城镇人民政府 |
根据区市县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养殖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
海城镇武塬村位于海原县城西北方向,距离县城9公里,辖11个自然村,总面积52000亩,现有耕地面积28800亩,户籍1229户4158人,常住人口1134户4008人,脱贫户396户1429人,监测户9户33人。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武塬村生猪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村生猪存栏达1686头,已成为该村支柱产业,但生猪产业以零散养殖为主,瘟疫防控、环境卫生等成为产业发展的瓶颈。为此,镇村两级不断摸索,提出生猪规模养殖,旨在提高科学养殖、加强疫病防控、提高养殖规模收益、降低市场销售风险,进一步夯实本村脱贫攻坚成效。该项目批复文件为《关于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养殖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166号)》,项目代码“2306-640522-20-01-320395”,批复资金为405.48万元。
二、项目建设地点
海城镇武塬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主体工程。总新建猪舍4栋,总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新建饲草料库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建办公管理用房67平方米。
(二)配套工程。厂区硬化1295平方米,安装8米长电动伸缩门1座,7米宽铁艺大门1座;安装100方化粪池2座,150方蓄水池1座;安装变压器(250KVA杆变)1台;安装铁丝网围墙580米,铁艺围墙143米;室外配套DN300排水管300米,De160给水管500米,检查井20座。
四、项目资金总量
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养殖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批复资金405.48万元,到位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5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6万元。
五、任务完成情况
(一)工程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主体工程方面,新建猪舍4栋2240平方米,饲料库300平方米,办公用房67平方米,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附属工程方面,场区道路硬化995平方米,钢丝网围栏542米,铁艺围栏135.3米,室外DN300排水管388.86米,De90给水管36米,De75给水管94米,De63给水管71米,De40给水管85米,De32给水管3米,检查井32座,消火栓De160管676米,消防井6座,杆变(250KVA)1座,100方化粪池2座,150方蓄水池1座,50吨地磅1座,8米长电动伸缩门1座,7米宽铁艺大门1座。
(二)项目验收决算情况。该项目完成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三)资金兑付情况(结余资金数量、结余原因)
在项目资金兑付方面,共计兑付资金398.81735元,兑付率99.7%,结余资金1.18265万元,结余原因为本项目施工经过了公开招标后,有一定压减率,因此结余。
在农民工薪酬支付方面,累计兑付工资81.0288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总量的22.88%,其中2023年9月兑付17.0924万元,2023年10月兑付21.2788万元,2023年11月兑付22.1816万元,2023年12月兑付3.353万元,2024年3月兑付8.046万元,2024年4月兑付9.077万元。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
在项目建设方面,该项目按照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分三次予以公示,其中开工前公示于2023年9月1日公示公开,公示内容主要有建设内容、参建单位、农民工选聘、培训及工资要求等;施工中公示于2023年11月2日进行了公示公开,主要公示9月和10月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款兑付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参建农民工贫困户属性等。以上两个公示均采用纸介质在项目现场、武塬村委会公示公开栏、镇人民政府公示公开栏予以公示公开。竣工后公示以永久公示牌形式镶嵌于武塬村养殖场办公用房墙壁上,主要公示公开内容有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总量、工程效益(包括组织本地群众务工人数、工资发放总量、务工培训)、参建及后续管护单位、监督电话等。
在绩效评价方面,该项目绩效目标表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镇人民政府公示公开栏进行了公示;绩效完成及绩效自评情况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一)绩效目标:一是完成猪舍建设4座,单座面积≥560平方米;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建设完成时间≥12月;以合作社形式运营,增加本村合作社成员的收入。二是采取“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的赈济模式,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的同时,提升就业技能培训成效,拓宽本村村民就业渠道;持续带动本村生猪产业发展,不断增加本村村民收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4月完工,完成猪舍4栋2240平方米,质量验收为合格,。项目共计发放务工报酬81.0288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2.88%,达到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规定的15%;参与建设的本地务工群众为152人次,其中86人接受了安全、木工、钢筋工等工种的培训。
七、指标效益分析
(一)数量指标方面。计划新建育肥猪舍2240平方米,料棚300平方米,50吨地磅1座,业务用房67平方米,硬化道路1295平方米,化粪池200方。实际完成育肥猪舍4栋2240平方米,饲草料库300平方米,业务用房67平方米,100方化粪池2座,50吨地磅1座,硬化面积995平方米;整体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硬化面积少完成300平方米。
(二)质量指标方面。目标为合格,实际经各方共同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三)时效指标方面。目标为2023年12月投入生产运营,因临近冬歇期,部分混凝土工程、配电工程未完工,转入2024年度实施,于2024年4月底完工。
(四)成本指标方面。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实际建设中,项目建设内容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各参建单位共同努力,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总投资398.81735,相较于批复资金节约资金6.66265元,节约率为1.64%。
(五)经济效益指标方面。因该项目尚未投入运营,带动群众增收尚无法评估。
(六)社会效益方面。该项目实现了本地群众家门口灵活就业,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本地村民为152人次,共计发放工资81.0288万元,其中86人接受了安全、木工、钢筋工等各类培训。
(七)满意度指标方面。该项目在施工工程中,建设单位对以工代赈薪酬发放向参建村民进行了电话全覆盖回访,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参建村民表示满意。
八、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时效指标方面,因冬季施工无法保证混凝土质量,绩效目标发生偏离,今后对于项目应当早谋划、早实施,科学设定施工周期。经济效益指标方面,因竣工推迟,运营相应推迟,偏离目标,下一步镇政府将积极对接意向性企业,及早签订运营协议。
九、绩效综合自评结果
该项目除时效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发生偏离外,其余指标高于目标值完成,整体自评结果为良好。
附件:2023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表
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