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3-00013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3〕74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29 15: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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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申报海原县中水厂中水泵房迁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海建函〔2023〕54号)文件及附件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6日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城市再生水资源,促进天然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利用,保障县城正常绿化用水。经研究,同意实施海原县中水厂中水泵房迁移项目(项目代码:2303-640522-04-01-727197),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项目区位于县城西北部,西至中静路,东临运财巷,北至兴盛街,南至惠民路。北边紧邻海原汽车站,东边紧邻闽宁华府小区,南侧紧邻东城小区,东城生态园内泵房西侧。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拆除迁移De630原有PE管133米,De400原有PE管410米,地上315箱变1台,配套电器控制及微波等;拆除原中水泵房1座,2000方蓄水池1座。
新建8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配套建设De630管道246米含管件及阀门,过路牵引管22米,De400管道430米含管件及阀门,过路牵引管22米,De200管道250米含管件及阀门,De160管道1332米含管件及阀门,过路牵引管180米,De125管道576米含管件及阀门,过路牵引管64米;新安装KQL125/220-37/2离心式泵4台,系统4套以及水表、止回阀、涡轮蝶阀、软连接、压力表、电磁阀等管网配套设施;QS10-10-0.55千瓦潜水泵1台,1吨电葫芦吊装1套,水泵支架、砼基座等配套设施及水泵控制电缆等电路系统;购置办公桌椅3套、台式电脑1套。
三、消防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措施。
四、环保、节能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五、招标范围及形式
根据国家、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设计中提出的招标范围及招标形式。
六、工期安排
2023年4月至6月。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查,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52.6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36万元,其他费用16.6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统筹资金。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