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2-0002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19 15:4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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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37379.3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分别为 36741.19万元和 638.11 万元;
5.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曹洼乡。
6.建设规模及内容:按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更新要求,采用6兆瓦及以上大容量风机替换原1.5兆瓦风机,原风场容量保持不变。在原风场范围内新建大容量风机替换原1.5兆瓦旧风机。
二、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
联系人:莫海彪
电 话:0951-3897692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795010830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 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37379.3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分别为 36741.19万元和 638.11 万元; 5.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曹洼乡。 6.建设规模及内容:按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更新要求,采用6兆瓦及以上大容量风机替换原1.5兆瓦风机,原风场容量保持不变。在原风场范围内新建大容量风机替换原1.5兆瓦旧风机。 二、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 联系人:莫海彪 电 话:0951-3897692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795010830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 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曹洼乡白崖村、脱烈村、曹洼村,贾塘乡南湾村,郑旗乡吴湾村、中坪村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 (4)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5)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6)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7)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曹洼乡白崖村、脱烈村、曹洼村,贾塘乡南湾村,郑旗乡吴湾村、中坪村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
(4)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5)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6)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7)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