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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2022年李俊乡蒿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2-00020 文号 海发改发〔2022〕233号 生成日期 2022-07-04 04: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局《关于报送海原县2022年李俊乡蒿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海农发〔2022112号)(项目代码:2206-640522-20-01-775288收悉,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宁农(建)[2022]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地处海原县李俊乡蒿滩村,位于李俊乡西北部,距乡政府所在地约19公里。现有户籍人口258户918人,常住人口57户194人,耕地面积28889.98亩,全部为旱地。项目区耕地大部分为梯田;梯田标准低,部分田面宽度较窄,相邻田块存在一定高差,布局凌乱不整齐田面,平整度较差;且现有田间道路多为2-3m,大型机械无法进入,满足机械化耕作要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和农业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及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地点

李俊乡蒿滩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16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平田整地、土壤改良、道路工程。其中:平田整地1660亩;土壤改良1643亩(机深耕深度为30cm,增施有机肥亩均施肥200kg);道路工程2.052公里。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01.8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为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海原县2022年李俊乡蒿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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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33号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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