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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1-00239 文号 海发改发〔2021〕305号 生成日期 2021-08-31 09: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海原县人民医院

《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海医发〔202195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为满足县医院对中医治疗功能的需求,同意建设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三层

二、建设内容

中医馆装修改造不涉及结构改造,装修改造面积1463.9平方米。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通风空调等。原建筑局部墙体拆除、局部新增隔墙,平面重新规划布设:侯梯厅、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公共走廊、护士站、处置室、治疗室、门诊理疗师、中医诊室、牵引室、艾灸室、病房、大夫值班室、护士办公室、储物间、洗涤室。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3.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28万元,其他费用13.73万元,预备费4.77万元。资金来源:2018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县级综合医院国医堂项目资金20万元,其余县医院自筹。

四、建设期限

项目2021年9月开工,202111月完工。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目初步设计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改革局        

2021831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109-640522-23-02-445094


附件: 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投资概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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