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39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305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31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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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原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海医发〔2021〕95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为满足县医院对中医治疗功能的需求,同意建设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三层。
二、建设内容
中医馆装修改造不涉及结构改造,装修改造面积1463.9平方米。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通风空调等。原建筑局部墙体拆除、局部新增隔墙,平面重新规划布设:侯梯厅、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公共走廊、护士站、处置室、治疗室、门诊理疗师、中医诊室、牵引室、艾灸室、病房、大夫值班室、护士办公室、储物间、洗涤室。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3.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28万元,其他费用13.73万元,预备费4.77万元。资金来源:2018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县级综合医院国医堂项目资金20万元,其余县医院自筹。
四、建设期限
项目2021年9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中医馆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109-640522-23-02-44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