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33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222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05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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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海城镇水洼村2021年“一村一年一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海城政发[2021]53号)(项目代码: 2107-640522-99-01-135640 )收悉,根据《海原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综办[2021]2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水洼村,辖7个自然村,人口867户3287人,建档立卡户173户650人。为改善安置点村民生活环境,使雨水污水能够集中处理,减少农村生活区脏、乱、差的现象,实施该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村道硬化。村道硬化1.5公里6000平方米,主要结构为:
18cmC25混凝土+15cm厚砂砾石。
2、雨水渠。混凝土盖板排水沟200米,出水口2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8.96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资金。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由海城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进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海城镇水洼村2021年“一村一年一事”项目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