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07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9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12 1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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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新增街道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申报批复的函》(海建函〔2021〕51号)文件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华林融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海原县新增街道绿化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103-640522-04-01-750370)进行了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复方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城内9条主干道路,分别为惠民街、运财巷、东城路、兴盛街、富民街、建设路、规划路、广电巷、纬五路。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县城内9条主干道路绿化,总长度7561米,总面积446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绿化、灌溉。
三、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提出的土方、绿化及灌溉设计方案。
(一)土方。项目区渣土清运5359立方米;种植行道树树池换土2797.2立方米(1.2立方米/穴),其中:建设路分车带种植土换填2562立方米,换填深度1.2米。
(二)绿化。惠民街长1005米,栽植国槐201株;运财巷长563米,栽植香花槐171株;东城路长1523米,栽植国槐497株;兴盛街长960米,栽植国槐296株;富民街长1368米,栽植国槐596株;建设路长1032米,栽植红枫272株,栽植落叶灌木890株,栽植色带绿篱2134.8平方米;规划路长240米,栽植国槐60株;广电巷长650米,栽植丝棉木182株;纬五路长220米,栽国槐56株。绿化养护采用二级养护,养护期三年。
(三)节灌。采用水车拉水灌溉,水车拉水水源采用就近生态用水水源,三年养护总灌溉次数为20次,水车浇水灌溉4465.8平方米。
四、消防。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措施。
五、环保、节能。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六、招标形式。根据国家、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招标方案,项目设计、监理自主选定,施工进公开招标。
七、工期安排。2021年3月-11月。
八、概算。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158.88万元,其中:工程费145.49万元,其他费用8.77万元,预备费4.62万元(详见概算表)。资金筹措:全部为县统筹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请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