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46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526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21 15: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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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海原县九彩乡马圈村白段头沟涵洞工程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交发〔2020〕36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提高公路安全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设施,整治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确保群众安全出行。经研究,同意实施九彩乡马圈村白段头沟涵洞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九彩乡(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工程与2020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生产路项目连接,涵洞所在路线长150米,涵洞1道62米,路基挖方555立方米,路基填方47833立方米,路面工程545平方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
三、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按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面类型为砂砾路面,路面结构层为:10厘米天然砂砾面层。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四、投资概算及资源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4.0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77.15万元,其它费用17.14万元,预备费9.72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整合资金。
五、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
六、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1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54-01-01374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