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重大项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

关于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的公示

索引号 640522034/2020-0013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3 18: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海城镇 责任部门 海原县海城镇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9〕110号)、《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意见的通知》(海党农发〔2019〕10号)、《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发改局《关于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20〕203号)文件要求,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

(一)仓库。新建轻钢厂房1座,结构为房门式刚架结构,外形尺寸为(长xx高)42.5x15.5x4.9,共计建设面积658平方米。

(二)室外硬化路面。面层采用18cmC25混凝土,垫层采用15cm砂夹石,水泥抹平,硬化面积265平方米。

(三)场地辅助设施-架设电缆。架设380V铜芯电缆,长度为40米。

该项目批复资金共计99.82万元。

2020年6月20日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为:

宁夏宁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955-40114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