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11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164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25 16: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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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发改发〔2019〕164号
九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九彩乡人民政府附属用房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海九政发〔2019〕9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改善乡镇基层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其后顾之忧。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乡政府院内(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050.6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用房功能包括厨房、餐厅、活动室、宿舍及卫生间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97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57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
资金来源:县自筹解决。
四、项目管理
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19-640522-70-01-00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