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18-65312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8〕326号 | 生成日期 | 2018-08-0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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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山北平路延伸段排水工程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建函〔2018〕121号)文件收悉。为解决北平路延伸段附近排水问题,完善县城基础设施。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原县县城(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管长940米,管径d1000,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解决已有采用雨污合流制的北平路延伸段流向东侧排水管道排水出水问题。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1万元,其他费用3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
四、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