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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三河镇丘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2/2018-0039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03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一、基本情况

丘陵项目区地处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五副区,位于海原县三河镇丘陵村,总面积为16.37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5.7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5.88%,土壤侵蚀模数5300吨/平方公里·年。项目区总人口1360人,农业人口1360人。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16年7月21日,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6】342号文件下达了《关于海原县三河镇丘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6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水平梯田373.68公顷,新修生产道路7.58公里,田间道路22.42公里,砼集雨场120处共18000平方米(150平方米/处),栽植行道树2843株

三、工程投资

工程批复总投资42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389万元,林草措施9万元,其他费用27万元。

四、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宁夏图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华西振兴水利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五、工程效益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项目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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