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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17-71689 文号 海发改发〔2017〕416号 生成日期 2017-08-1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海发改发〔2017416

 

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局《关于报送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卫许函发[2017]154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同意建设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根据相关专家审查意见完成了《海原县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位于海原县永乐街以北,华山路以东,西河路以西,规划路以南,与永乐街间隔城市绿化景观带。

二、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54067平方米,约81.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9550,设置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餐厅、后勤保障、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地下水泵房、门房以及室外工程等。

设置总床位数230张,床均用地面积为235.1,床均建筑面积为85

三、建设内容及建筑结构

1)1#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位于项目中心位置,正对医院主大门,由中部的门诊部,西侧的急诊部和东侧的管理培训部组成。层数为地上二至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0356,建筑高度14.2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建筑一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4.8、4.2米,三层层高4.2米,室内外高差0.45米   

2)2#住院楼位于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北侧,并以连廊相连接。设计床位230张。层数为地上四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425,建筑高度20.55米(室外地坪至檐口至屋脊的平均高度),建筑一层层高4.5米,二层至四层层高均为4.2米,南侧室内外高差0.45米,北侧室内外高差1.8米。

3)3#服务用房位于地块东北侧,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98

设置:洗衣房、真空吸引机房、汇流排、氧气储罐间等。

4)4#设备用房位于地块东北侧,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20

设置:医用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泵房、垃圾中转站等。

5)地下水泵房位于设备用房西侧,为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61

6)太平间单独设置于基地东北角,建筑面积40

7)门房位于地块出入口处,共四个,均为一层框架结构,每个面积为12.5

四、投资概算

工程投资概算11539.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141.1万元、其它费用848.62万元、预备费549.49万元。

五、建设期限

项目2017年10月开工,201811月建成投入使用。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办理招投标核准手续,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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