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发改发〔2017〕416号
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局《关于报送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卫许函发[2017]154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同意建设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根据相关专家审查意见完成了《海原县海原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位于海原县永乐街以北,华山路以东,西河路以西,规划路以南,与永乐街间隔城市绿化景观带。
二、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54067平方米,约81.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9550㎡,设置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餐厅、后勤保障、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地下水泵房、门房以及室外工程等。
设置总床位数230张,床均用地面积为235.1㎡,床均建筑面积为85㎡。
三、建设内容及建筑结构
(1)1#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位于项目中心位置,正对医院主大门,由中部的门诊部,西侧的急诊部和东侧的管理培训部组成。层数为地上二至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0356㎡,建筑高度14.2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建筑一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4.8、4.2米,三层层高4.2米,室内外高差0.45米。
(2)2#住院楼位于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北侧,并以连廊相连接。设计床位230张。层数为地上四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425㎡,建筑高度20.55米(室外地坪至檐口至屋脊的平均高度),建筑一层层高4.5米,二层至四层层高均为4.2米,南侧室内外高差0.45米,北侧室内外高差1.8米。
(3)3#服务用房位于地块东北侧,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98㎡。
设置:洗衣房、真空吸引机房、汇流排、氧气储罐间等。
(4)4#设备用房位于地块东北侧,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20㎡。
设置:医用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泵房、垃圾中转站等。
(5)地下水泵房位于设备用房西侧,为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61㎡。
(6)太平间单独设置于基地东北角,建筑面积40㎡。
(7)门房位于地块出入口处,共四个,均为一层框架结构,每个面积为12.5㎡。
四、投资概算
工程投资概算11539.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141.1万元、其它费用848.62万元、预备费549.49万元。
五、建设期限
项目2017年10月开工,2018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办理招投标核准手续,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