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50/2024-0013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05 14:2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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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关庄乡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关庄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
公 示
全乡广大群众:
现对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宁2标段)临时占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资金花名册进行公示,根据《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政规发〔2023〕1 号)有关规定和补偿标准,海原县关庄乡关庄村、窑儿村、高台村第一批兑付补偿资金(临时占地)涉及127户,共补偿金额893587.6元。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4日,共1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955-4623363
附件:海原县关庄乡关于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宁2标段)临时占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资金花名册(第一批)
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