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落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责任清单》的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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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机关制发信息 | 解读单位 | 海原县财政局 |
《海原县落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责任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推动金融推动更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3〕4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宁夏银保监局 宁夏证监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地金监发〔2023〕58号)有关精神,结合海原县实际,经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
二、主要措施
《责任清单》紧紧围绕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明确19项支持措施:
——通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强纾困帮扶力度、提高服务创新能力,有效扩大资金供给。
——围绕增强担保增信风险作用、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立足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推动财政金融协同,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持续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增强金融科技监管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民企的内生动力。
——注重防范化解重点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有力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激励考核、加大宣传引导,保障政策落实见效。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压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提升供给质效。调整信贷结构,倾斜信贷资源,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重,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保持信贷总量有效增长,精准靶向解决企业资金需求。
(三)着力强化预期引导。全面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推动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规范银行收费,建立金融工作交流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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