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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和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6/2018-47854 文号 海教发〔2018〕103号 生成日期 2018-05-28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

和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和《自治区教育厅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民办〔201830号)要求,教体局编制了本系统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经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附件:1.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

    2.考核办法。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8528日      

附件: 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附件1.xls
附件: 考核办法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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