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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兴海中学钢结构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6/2024-0062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8 15:2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249号)文件要求,2024年县财政局拨付海原县兴海中学钢结构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151.2万元,已全额到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概算总资金151.2万元,其中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151.2万元,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兴海中学钢结构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于20241116日签订工程合同,截至目前已全面完工,现已完成闽宁协作资金支付129万元,资金支付率完成8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严格按照资金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无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适用范围等违规问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对兴海中学6栋教学楼更换防水层面积为6655㎡;6栋宿舍楼更换防水层面积为8520㎡;实验楼更换防水层面积为2335㎡;学生餐厅更换防水层面积为1895㎡。本工程总改造面积:约为19405㎡。

2)质量指标: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进行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3)时效指标:该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面完工,闽宁协作资金支付率已达85%,计划202412月底完成审计结算。

4)成本指标:该项目概算总资金151.2万元,全部为闽宁协作资金,项目中标价136.05万元,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控制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学校钢结构校舍屋面防水问题,保障在校师生教育教学环境,带动当地务工人员近30人劳动就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完成后,我县对学校教师、学生及服务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0%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41218


附件: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海原县兴海中学钢结构校舍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主管部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实施单位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151.2151.2151.2151.2100100%9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51.2151.2151.2151.2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总投资151.2万元,对兴海中学14幢钢结构校舍屋面进行防水维修改造。经测算14幢校舍坡屋面面积约16370平方米,屋面天沟面积约为3274平方米,合计为19644平方米;现计划拆除原屋面SBS防水层并清洗原彩钢屋面,铺设自黏性反光膜SBS防水卷材进行防水改造处理。该项目现已完成14栋校舍屋面防水维修,目前已全面完工,正在组织审计结算。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改造学校数2所2所55
改造校舍14栋14栋55
改造校舍屋面面积19644平方米19644平方米1010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100%1010
时效指标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及时率100%100%1010
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率100%100%108项目已完工暂未完成审计结算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各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改善提高改善提高1010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公平程度有效提升有效提升1010
生态效益指标推进人力资源培养、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文化层次逐步提高逐步提高1010
可持续影响指标激发各校办学活力、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持续提升持续提升10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师生、群众满意度90%90%1010
总     分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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