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21-00019 | 文号 | 海汛办发〔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01 1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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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判应对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为坚决遏制水上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水域安全工作的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水域管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2、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全县水库、淤地坝、蓄水池、河(沟道)、尾矿库等水域进行全面监管,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强化技防手段和考核问责;
3、加强对水域隐患排查力度。针对近期气温回暖冰河解冻的情况,对全县的重点水域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处理措施,防止在冰面行走、游玩引发安全事故;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各乡镇、水务局、教体局等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宣传普及水域安全和防溺水常识,切实提高周边群众和未成年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