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20-00013 | 文号 | 海应急发〔2020〕25号 | 生成日期 | 2020-04-17 14: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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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海应急发〔2020〕25号
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局各股室: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为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制定了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内容清单》
2.《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3.《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措施清单》
4.《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标准清单》
5.《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8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9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10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11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12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13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14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15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17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18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19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
20 |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
21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22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23 |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
24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25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
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 |
27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28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
29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30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31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32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33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34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35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
附件2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重点工作任务 |
1 | 办公室 | 全体职工 | 以《宪法》为中心,围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内普法。 | 1.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根据党建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的需要确定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 2.结合干部职工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 3.认真组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体会。 |
2 | 办公室 | 全体职工 | 重点宣传普及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和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方面的法律法规。 | 1.落实“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加大学法用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 2.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机制建设。 |
3 | 办公室 | 全体党员 | 开展党内法规条例学习,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 | 1.组织开展党纪条例以及各类党章党规的学习。 2.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会议等活动。 3.开展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发生消极腐败行为,认真遵守工作纪律。 |
4 | 局各股室及执法大队 | 全体职工 企业 | 以《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集中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提高企业事故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任务,把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一线岗位人员规范作业作为培训教育的关键。 2.严格考试管理,严禁“三岗人员”无证上岗。 3.在重点企业中举办宣讲会进行宣传,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宣传热潮。 |
5 | 局各股室 | 全体职工 群众 | 围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 | 1.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县,树立法治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同时,注重依托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3.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手册、解答市民现场咨询。 |
附件3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措施清单
总负责:马守玉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分管负责人 | 备注 |
1 | 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在党组领导下,各股室组织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法用法领导工作体制机制。 | 办公室 | 冯 智 | 各股室 负责人 | |
2 | 学习与应急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 办公室 | 冯 智 | 各股室 负责人 | |
3 | 完成普法计划。对各股室“谁执法谁普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 执法大队 综合股 | 田树吉 李忠荣 | 股室负责人 | |
4 |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海原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各项制度。 | 办公室 | 冯 智 | 各股室 负责人 | |
5 | 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履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局各股室 | 冯 智 田树吉 李忠荣 | 各股室 负责人 | |
6 |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有限空间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管控,启动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 | 执法大队 综合股 | 田树吉 李忠荣 | 各股室 负责人 | |
7 |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日常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树立执法人员“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和能不见面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 | 局各股室 | 冯 智 田树吉 李忠荣 | 各股室 负责人 |
附件4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1 | 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 将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
3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 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
4 |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5 |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 1. 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进一步强化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2.各科室结合各自职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懂法的法治理念。 |
6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建立普法治理考核工作机制。 | 1、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创建考评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监督,确保普法治理实效。 |
7 | 抓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 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2. 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窗口面向公众经常性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
8 |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 坚持“谁管理、谁普法”和“系统抓、抓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同步提升。 |
9 | 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 严格按照县普法办工作要求,在多领域多层次下扎实开展依法治县普法宣传工作。 |
附件5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普法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保障(10分)
1.党组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记4分。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记6分。
(二)基础工作(10分)
1.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明确本单位年内拟开展的普法工作,记3分。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和图片资料,及时将普法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活动材料报送局办公室,记3分。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责任制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记2分。
4.按时完成普法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记2分。
(三)学法用法考法(20分)
1.落实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记5分。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干部职工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记5分。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记5分。
4.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撤销、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记5分。
(四)法治宣传(30分)
1.每年结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记10分。
2.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记10分。
3.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化宣传阵地,记10分。
(五)法治实践(30分)
1.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记10分。
2.依据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记10分。
3.建立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记10分。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方式
普法责任制考核按季度考核、年终进行汇总,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为了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普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季度、年终考核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组织、分值核算等日常工作。
(二)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类。
1.优秀。得分在90分(含本数)以上,评为优秀等级。
2.合格。得分75分以上、未评为优秀等级的,评为合格等级。
3.不合格。得分75分以下,评为不合格等级。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各股室于每年7月5日和12月10日前对本部门普法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准备相应资料接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