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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卫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40522001/2021-003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8 18: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马晓宏、范文艳、拓兰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中卫市养犬管理办法》,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情况:一是组织县内各物业公司、业委会代表、居民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征求建议意见,聚共识成合力。二是结合“海原县城乡管理百日攻坚战”,实施“以大带小、以大拖小的管理模式,以物业服务能力好、规模较大的小区拖带无物业公司或规模较小的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内养犬行为,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三是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入户走访,重点排摸养犬居民的信息,对无主流浪犬只由物业公司进行及时清理对携犬出户未按规定使用束犬绳或嘴套的,责令改正并记录行为人相关信息。四是利用街道、社区小区电子屏、展板、悬挂横幅、居民微信平台等,对养犬中应遵守事项广而告之,切实提高居民文明养犬意识,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稳定。


海原县住建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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