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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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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40522009/2021-0009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8 15: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杨占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情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原则,2021年我局共争取南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1.88万亩,中部防沙治沙工程9.3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1万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304公顷。截至目前,完成南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1.88万亩,中部防沙治沙工程9.3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1万亩,完成清水河流域的七营镇盘河村,高崖乡草场、红古村历史遗留采矿坑恢复治理一期项目304.56公顷,包括废弃矿区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1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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