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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提案建议办理情况通报

索引号 640522001/2019-0018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21 10:5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县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提案建议办理情况通报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91121


一、办理情况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交办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印发了《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分解办理五定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24号),将提案、建议内容逐项细化、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政府各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督办各项提案建议办理进度政府分管领导也将提案建议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调研督查,全力推进落实。各承办单位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所提、转交办理的提案建议共50,已办结48件,办结率96%其中,政协提案41已办结40件,正在办理1;政协建议9已办结8件,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结率有待提高截至目前,个别提案建议因政策冲突、可行性不高等因素制约,办理进度缓慢或无法办理,按时办结难度大二是办理效果不佳。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只注重研究如何答复,忽略办理实效仍然存在“强调客观困难多,落实具体问题少”的现象。办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少,联系征询、答复政协委员的意见不够主动,办理工作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工作措施、主动对接协调,力争把每一提案建议办好办实。

二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把问题是否解决作为衡量办理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在答复件中已经向政协委员承诺解决的事项,一定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兑现好承诺,不打“白条”,对需要创造条件进行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地想方设法有效解决。

三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协同办理责任。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耐心听取和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更好地促进提案、建议的办理落实。对涉及多个单位的提案建议,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各协办单位加强联系,切实负起牵头办理责任,协办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支持,切实形成办理工作合力


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建议号

建议名称

部门

协办单位

办理情况

是否办结

1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

工信商务局

发改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

1.制定了《关于印发海原县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海原县贯彻落实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责任分工方案》《海原县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13家民营企业奖励资金137万元。
2.
加强对农副产品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引进、培育专业化公司,组建产品开发集团,实现组织化生产、专业化运营、集团化发展。及时对新研发的产品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名优特新”等认证,打造地域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3.
抢抓国家扶贫重点县拟上市企业申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机遇。
4.
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申报审批、行政许可、用水用电用暖、生产运营、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困难和问题,缩短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

办结并答复

2

关于强化村级组织土地管理职责的提案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行政村管理,乡镇政府监管,自然资源局督查的三级土地管理体系。加大违法占地、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40宗,有效遏制了乱搭乱建行为。

办结并答复

3

关于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提案

教体局

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落实政策保障。制定下发了《海原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海原县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
2.
推动普惠发展。鼓励投资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经评估达到普惠性标准的,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不等。加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落实学前“一免一补”和“学前两年”资助政策。
3.
提高保教质量。建立了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4.
加大投入保障。实现了人口比较集中的乡村幼儿园全覆盖。2019年秋季新开办幼儿园33所,新增幼儿班107个,新增幼儿学位3210个。2019年投资703万元,购置儿童玩具及办公设备,为幼儿自主游戏和成长提供条件。

办结并答复

4

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建设的提案

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1.印发了《海原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定期对城区内所有垃圾仓进行清理。开工建设垃圾填埋场1座,已配套垃圾转运车18辆,垃圾收集箱600个,果皮箱40个。
2.
今年全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4000万元,有效解决了乡村环境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整合资金1700余万元,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垃圾中转站2个,购置垃圾装载转运车辆45辆,配套垃圾箱2200个,选址建筑垃圾场(点)22处。保洁人员达2650人,基本实现了村庄保洁人员全覆盖。
3.
县财政投入3000万元,累计动员8.59万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11.21万吨,清理河道沟渠1537.66万吨,清理拆除残垣断壁危旧房屋、院落3.86万间(处),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5.74万吨。

办结并答复

5

关于在县城建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提案

文广局

教体局

海原县文化馆项目包括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地点位于海原县城北坪路与新盛街交汇处,已完成主体工程。

办结并答复

6

关于加大我县交通安全整治,合理规划城乡公交线路且正常运营的提案

交通运输局
(运管所)
公安局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一直播等媒体发布预警、提示等宣传信息26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600余份,悬挂横幅18条,深入学校、企业等开展集中宣传35次,召集学校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1次,审验教育培训35期,参加审验学习3895人;举办满分学习4期,满分学习教育226人。
2.
开展集中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0余条,处罚违法人员80余人次。
3.
加大巡查处罚力度。设立检查点6处,共检查重型货车1130辆,渣土工程车1520辆,大中型客运车辆680辆,农用车270辆,查处超载52起,客车超员21起,三轮电瓶车56辆、农用车载人26起,处罚227人,批评教育560人。结合县城居民出行实际,及时调整、优化了县城公交线开路,目前运营正常,确保了群众便利出行。

办结并答复

7

关于大力发展我县小杂粮产业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科技局
工信商务局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1.重点建设产业带上示范基地15个、新品种引种基地4个、科技示范园区5个。全县小杂粮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重点推广张杂谷13号等新品种及科技部重点推广的“渗水地膜波浪式覆盖穴播”种植技术。
2.
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主推“四代一包”农业托管机制,由专业合作社、企业组织为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和包销”服务,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预计小杂粮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其中“四代一包”托管面积达到10万亩。
3.
引进宁夏农林科学院固原分院小杂粮首席专家、县乡农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服务团队进行全方位指导,年底前建成年加工能力5000吨小杂粮加工厂。

办结并答复

8

关于沿街设置醒目的公厕标识的提案

住建局

海城镇
海城街道办

县城共有公测36座,已安装标识牌。

办结并答复

9

关于利用集雨解决人饮工程未覆盖住户人饮的提案

水务局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各乡镇已将人饮工程覆盖不到的边缘分散户123户,结合人饮攻坚建设方案及进度,安装净水设备105户,确保饮水安全。

办结并答复

10

关于合理处置建筑垃圾的提案

住建局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增加巡查频次,引导施工单位和居民将建筑垃圾倒放到建筑垃圾处理厂。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工程车辆、农用车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顶格处罚。截至目前,行政处罚6起,罚款2300元。

办结并答复

11

关于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管委会)

1.2019年已安排265万元,扶持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5万元、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25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375万元、扶贫产业合作社示范社14140万元。安排38万元,扶持6家示范家庭农场。
2.
对全县1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联合社、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19家扶贫合作社和11家家庭农场进行了集中培训辅导。目前,扶持合作社发展项目和家庭农场项目正在实施中。

办结并答复

12

关于提高乡村文化活动场所使用效率的提案

文广局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出台了《海原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海原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解决乡镇分馆、村文化服务中心专管员报酬问题,提高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基层文化服务场所使用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2.
在业务指导方面,实施了菜单式文化服务等工作,开展了农民文艺调演、广场舞大赛、百姓春节联欢晚会等品牌文化。

办结并答复

13

关于实施畜禽定点屠宰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华润农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亿元在三河镇建设1个年屠宰能力达6万头肉牛屠宰加工厂,已于318日开工建设,年底投入运营,建成后将有效降低私屠乱宰现象的发生。

办结并答复

14

关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提案

市管局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印发了《海原县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
2.
组织对39名市场监管人员和全县19名乡镇协管员,169个行政村信息员进行了业务能力培训。
3.
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在全县4290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分级分类监管基础上,对信誉较差加大监管力度好检查频次。
4.
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对消费者较关心及消费量大食品加大检测力度。完成对8个检测室及四季鲜市场、海盛精品超市检测室下达的3160批次快速检测任务。

办结并答复

15

关于规范运行老年饭桌的提案

民政局

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制定了《关于老饭桌管理运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目前,各乡镇老饭桌已办理了食品安全许可证,对厨师和老年人协会管理人员办理了健康证。加强运行经费管理,充分利用老饭桌运行经费,发挥设施设备作用,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制度,严把质量关,保证了用餐安全,确保农村老饭桌规范运行。

办结并答复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提案

市管局

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管委会)

1.吊销连续2年未从事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52家。
2.
将全县5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进行实地核查,全面清理空壳合作社。
3.
对示范社进行重新验收。目前已验收命名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个,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15个。
4.
对空壳合作社继续清理,注销合作社42家。正在对移入经营异常名录1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进行整理。
5.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实行形式审查,不再实行基层市场监管所现场实地检查。
6.
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了对合作社的监管。通过双随机系统抽取了4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度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办结并答复

17

关于加快建设中心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案

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2016年新建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的海原县污水处理厂(海城镇),处理规模为0.5万吨/天的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河镇),稳定达标排放;李俊乡、曹洼乡在实施美丽集镇建设中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关桥乡正在由华润公司进行设计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项目;高崖、李旺、七营、郑旗污水处理站已投入试运行;贾塘乡、西安镇2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已开工建设,预计20206月底前投入使用。

办结

18

关于加大非脱贫销号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提案

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管委会)

住房、饮水、道路、垃圾处理由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按照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落实,其中危房开工改造8726户;安全饮水改造8726户;新改建农村公路202公里。

办结并答复

19

关于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做好基层服务的提案

人社局

教体、卫健、水务、农业农村、文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通过单位聘请、实施区市人才项目的方式引进203名专家到县开展服务,其中教育系统专家67人,卫生系统专家49人,农林水、文化和扶贫领域专家87人。全县参与专家培训人员达8500人次,其中农林水、文化和扶贫领域参训人员1700人次。

办结并答复

20

关于解决建设社区东侧居民排水难的提案

住建局

海城街道办

建设社区东侧巷道具体位置为格兰美景小区对面巷道、黑洼巷道和水洼巷道,已完成道路硬化及排水工程并交付使用,其中格兰美景小区对面巷道硬化206米、黑洼巷道硬化378米、水洼巷道硬化384米。

办结并答复

21

关于对县内网吧进行严格管理的提案

文广局

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1.结合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摸底整治工作,围绕治乱整治重点,对全县网吧、歌舞厅进行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网吧和KTV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16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108家次,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3家,停业整顿一家(停业7天),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2.
建立长效机制。文广、公安、电信等部门加强联系,利用网吧监管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监管,切实加强节假日、夜晚、周末、暑假等时段的重点检查,严格按法律条规上限处罚,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办结并答复

22

关于加大封山禁牧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提案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管委会)

成立专门的禁牧防火督察组,每日对全县禁牧防火工作开展动态巡查,对发现偷牧放牧现象立即向各乡镇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单36份。

办结并答复

23

关于加强慢性病管理的提案

卫健局

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全县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23843人,规范管理率90.50%(区级指标任务≧75%);全县已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5775人,规范管理率为85.35%(区级指标任务≧7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累计筛查确诊患者1523例,规范管理率86.57%;电子健康档案实际建档38.79万人,电子档案建档率为97.38%。依托144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要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规范开展预约随访、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签约服务。全县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管理率达到85%,健康扶贫慢病患者签约覆盖率、管理率均达到100%

办结并答复

24

关于加强县城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的提案

自然资源局

海城镇
街道办

将县城西湖公园、南苑公园、主次干街道(已竣工)、西山洼风景林、环城路林带等区域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共划分3个标段,开展日常养护工作。2.完成《海原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等级标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聘请专业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办结并答复

25

关于清理县城主巷道破烂收购点的提案

住建局

海城镇
街道办

对全县13处废旧品收购点进行了清理整顿。

办结并答复

26

关于大力推进乡村中心学校录播室建设的提案

教体局

各乡镇(管委会)

为海兴开发区兴海实验小学、兴海中学、职业中学建设录播教室5个;为李旺镇、七营镇、贾塘乡、西安镇辖区的李旺中心小学、李旺中学、七营中心小学、贾塘中心小学、西安中心小学建设录播教室;给“两核四镇”周边乡镇规模较大学校三河中心小学、三河中学、郑旗中心小学、郑旗中学、高崖一贯制学校、树台一贯制学校、关桥中学建设录播教室7个,目前已全部完成。

办结并答复

27

关于提高供暖质量的提案

住建局

供暖公司

严格按照供热计划,细化各换热站辐射供热面积,因部分换热站辐射供热面积逐年增加,为确保供热效率和效果,对5座换热站一次网循环泵进行调整,对10座换热站二次网循环泵进行调整。对所有换热站(共计101条支路)加装了流量计,对所有二次网安装了自动化控制调节系统,实现热源、管网、换热站及二次网每一支路的中央控制和智能一体化管理,以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在东区和北区铺设安装热源连通管,实现了东区和北区供热站热源互通互用。新铺设一、二次管网10公里,新建换热站一座,确保新建建筑供热有保障。对县城所有供热锅炉加装了备用循环泵,确保在某一循环泵发生故障时能够进行不停机检修,保障县城正常供热。

办结并答复

28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电力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提案

海原供电公司、海兴区供电公司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已成立《海原县供电公司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马国锋担任主任,定期组织专人深入基层进行六进”活动宣传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小区”“进工厂”“进市场”;在每年315日上街大力宣传农村电力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有效提升了农村安全用电意识。

办结

29

关于加强对出租车管理的提案

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

1.加强企业法人责任落实和出租车运营管理,促进出租车运营规范化。
2.
强化出租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规范意识、文明意识等素质教育,年内已组织驾驶员教育培训4200余人次。

办结并答复

30

关于维修贾塘至关桥公路的提案

交通运输局

贾塘乡
关桥乡

关桥经双河至贾塘公路37.4公里,共分4个合同段实施,目前已建成。

办结并答复

31

关于实施部分社区巷道硬化、排水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提案

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


今年共实施巷道硬化及排水、路灯照明工程7条巷道。现已完成杨家沟三条500米,七小对面一条450米,南庄北巷一条120米。

办结并答复

32

关于对县城电力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提案

供电公司

住建局

1.政府东街电缆入地改造1.56千米全部完成。

2.政府西街电缆入地改造0.59千米因住建阻工未实施。

3.文联路电缆入地改造1.65千米,已完成0.7千米,剩余部分因住建阻工未实施。

4.建设路电缆入地改造2.7千米正在征地未实施。

5.文昌路电缆入地改造2.25千米全部完成。

6.文萃路电缆入地改造0.64千米全部完成。

正在办理

33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排水设施建设的提案

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管委会)

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对排水、安全防护等设施全部进行了增强、增多,做到应设尽设,可设可不设的增设,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和抗灾害能力。

办结并答复

34

关于加大清洁煤使用的提案

住建局、市管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500平方米清洁煤配送仓库1座及管理用房等其他配套设施。

办结并答复

35

关于规范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1.以“村廉通”工作推进为切入点,针对村集体账户开设、收入和支出管理、信息平台发布等操作程序步骤进行培训36人。对全县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277名。全县15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廉通专账,“村廉通”明主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率达到98%
2.
以政府购买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代理服务的形式,为全县17个乡镇,1个管委会配备20名会计代理人员,从根本上解决村级会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为我县村集体经济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办结并答复

36

关于提高社区网格管理人员、居民辖区卫生保洁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待遇的提案

教体局、民政局、街道办

财政局

全县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支付安保人员工资,最低工资800元,最高工资2200元;20181月对社区两委人员和网格协管员工资待遇提标,网格员(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由1950/月至2150/月提高到2960/月至3160/月,网格协管员待遇由200/月提高至400/月;海城街道办8个社区共100个巷道,共配备保洁员53名,每人每月工资500元,平均每人清扫1-2个巷道。

办结并答复

37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提案

人社局

财政局

20191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标准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月增资额度10元,增资后我县老年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每人每月将达到180元。已于20196月全部发放到位,以后年度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办结并答复

38

关于加强流浪狗及家养犬管理的提案

住建局

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加大对流浪狗捕捉处置力度,修改完善《海原县养犬管理办法》,规范居民养犬行为,努力打造一个文明美丽新海原。

办结并答复

39

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的提案

财政局

工信商务局
各金融机构

1.由县财政出资设立了民营企业担保基金500万元,由县惠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为全县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担保基金和银行机构的风险补偿比例为82(民营企业担保基金承担80%,银行承担20%)。
2.
充分发挥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杠杆撬动、增信放大和风险分担作用,打好“银行+担保+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组合拳。截至6月末,县惠民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笔25815306万元。
3.
为加强担保基金的监管,确保担保基金合法合规使用,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担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未发现违规担保、违反财经纪律等情况发生。

办结并答复

40

关于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机构的提案

人社局

工信商务局

成立县企业服务中心,由县工信商务局所属不定级别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工信商务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提供综合协调服务职责核定主任1名(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2名。

办结并答复

41

关于文联路、黎明路、建设路维修安装路灯的提案

住建局


完成文联路、黎明路、建设路76站路灯安装和维修,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办结并答复

建议1

关于加快县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文广局

自然资源局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程,建成海原县文化馆、关桥乡和海城镇2个文化站;完成苍湾成林、三河秉宏等10个文化大院示范点建设;完成了高崖乡、三河镇等9个文化站分馆示范点建设,实现乡镇分馆全覆盖。投入206万元为全县111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2个农民文化大院、9个民间业余文艺团队、129个广场舞队配套了相关设施设备,完成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层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办结并答复

建议2

关于治理省道S101线公路两侧私搭乱建行为的建议

交通运输局

自然资源局
各相关乡镇

无法办理(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养管,无执法权)

无法办理

建议3

关于加强对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的建议

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

公安局

1.签订合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电商乡村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10家物流快递公司下乡包裹聚集仓储配送中心统一分拣配送。与申通、韵达等快递公司签订下乡物流快递服务协议,保证货物2个工作日内送达到各村站点。
2.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规范运行。电商乡村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健全了物流管理制度,制定电商物流中心工作章程、职责、员工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保障电商下乡物流规范运行。
3.
加强过程管理,筑牢安全防线。组建乡村物流配送专业服务团队,构建4条配送路线。对每辆车购买车辆保险并安装GPS,对货运司机交相关保险。
4.
加大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定期的安全工作培训、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知识培训、消防安全讲座等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物流快递服务质量,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办结

建议4

关于加快新建中医医院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不便的建议

卫健局

县中医院

目前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投入使用。

办结并答复

建议5

关于加强政府南街平价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

发改局

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

对政府南街平价市场安全设施、收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

办结

建议6

关于推行小区物业自治实现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建议

住建局


县城现有住宅小区51个,其中具备物业管理住宅小区13个,对具备条件的小区逐步实行物业自治,如利民小区、益民小区等。

办结并答复

建议7

关于治理七营街道大型货运车辆通过的建议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七营镇

七营街道已正式移交七营镇政府管理,属城市道路七营镇人民政府已与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执法4次,对大型货运车辆通过进行了有效治理。

办结

建议8

关于解决沿街商铺噪音扰民的建议

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

截至目前,共接到噪音信访件77起,其中教育处理件68起,清理收缴沿街扰民商铺的喇叭、音响设备件8起,行政处罚1起,罚款200元,并安排专门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和增加巡查频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沿街商铺噪音扰民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办结并答复

建议9

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的建议

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
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

设置相应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将西门旧市场周边的摊贩全部规范到新建的四季鲜市场内经营;建立城市执法工作曝光台,对违规行为的摊贩进行曝光,开通城市执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和营造较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办结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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