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10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28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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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4年11月27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31次(第115次)常务会议,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8章44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施行,将为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办法》内容和实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办法》的各项规定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不断提升我县地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
一要统筹资源禀赋,精打细算用好地下水资源。海原水资源匮乏。水资源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必须要严格管、精准控、深度节,坚决守住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上线和水环境质量底线。要严控0.21亿立方米地下水取水总量,理清全县地下水资源分布情况,结合县域产业需水情况和水源条件,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要鼓励发展集雨农业,实施轮作休耕,推广节水耐旱作物、农艺技术产品。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低耗水优势产业,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要坚持“四水四定”原则,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全面开展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要以维护地下水生态安全为目标,聚焦地下水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管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遏制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以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要坚持节水优先,提高地下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务局等部门要抢抓西河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和“四水四定”试点县建设有利机遇,以节水增效、集约高效为目标,健全完善农业节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实施南部地下水生态修复水源替换工程、扬黄灌区高效节水农业等项目,全力提高农业高效节水覆盖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要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成果,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全力营造全民节水、惜水、爱水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