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1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26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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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年11月21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30次(第114次)常务会议,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补齐医院管理短板,有效加强医院监管。随着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需求逐渐增多,新时代医疗机构所要达到的标准也越来越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管理办法》作为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健康,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的有效手段,加强协同合作,切实筑牢医疗机构监管“严”的根基,为全县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牢“实”的保障。
会议要求:
一要明确医疗定位,切实发挥医疗机构治病救人功效。医疗机构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管理办法》,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协同配合,深化执法联动,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行为,坚决杜绝未经许可备案违规在院外开展诊疗行为,切实保障全县各族群众看病就医权益。
二要维护医疗秩序,切实改善全县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毒麻药品、院感防控、医废处理等重点工作,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加快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对于医疗机构安全秩序建设的任务、部门职责和具体举措的规定,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医院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扎实开展医疗机构服务情况自查,改善服务流程,转变服务态度,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切实解决看病就医流程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和水平。
三要守牢医疗责任,切实营造医疗机构风清气正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医疗卫生行业的公益性和特殊性,牢固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持续做好医疗卫生行业整顿和综合监管工作,规范收费管理和医疗宣传行为,不断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要抓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协调联动,抓好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抓好医疗、医药、医保领域的治理整顿,改善行业作风,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营造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