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066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09:5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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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4年9月19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自1994年颁布,于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完成第二次修正。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全县上下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扎实有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会议要求:
一要深挖财源促增收。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扛牢责任,认真研究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投资方向,持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确保全年争取各类资金67亿元以上。要持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作为非税收入挖潜增收的重点,着力提升非税收入执收效率和水平,推动财政收入增长。财税部门要持续加强分析研判和重点税源监控,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要优化支出保民生。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严控新增支出,该花的钱一分不少,不该花的钱一分不多,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持续增加民生福祉,坚持将80%以上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用裕民,积极支持民生事业发展,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持之以恒推动民生改善。
三要强化管控防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长期任务、底线任务来抓,集中资源和力量化债攻坚,确保完成今年债务化解任务,促进全县政府债务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强化债券资金管理,严格按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规范使用资金,全面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时效性,严控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持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完善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动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