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057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06 17:5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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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源县政府办 |
2024年9月3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的成功经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全县干部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融会贯通把握纪律要求。要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要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等纪律培训力度,切实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引导各级干部深入理解党纪是“护身符”,自觉约束言行、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要坚持检视自身补齐短板弱项。要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廉洁公正用权,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要对照初心使命、党章党纪、典型案例,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检视查摆自身不足,对标找差、补齐短板,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挺纪在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党纪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要坚持立足岗位勇于担当作为。要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抢抓西部大开发和“两重”“两新”等重大战略机遇,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