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056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10:52: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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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4年8月15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部署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规形式对营商环境作出规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精准把握《条例》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全力抓好学习贯彻,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同向发力、持之以恒,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
会议要求:
一要全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秉持“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最大竞争力”的理念,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持续简化办事流程,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用政务服务改进的“一小步”换来企业获得感提升的“一大步”。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商事主体智能化登记审批系统建设,完善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马上办、零成本”。要继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跨部门、跨行业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优化并联审批、容缺审批、限时办结服务,全力实现投资审批“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
二要全力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强化“诚信招商、诚信待商、诚信留商”理念,带头讲诚信、守承诺,认真履行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杜绝出现“开空头支票”“新官不理旧账”“朝令夕改”等不诚信行为。要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实行企业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采取激励与惩戒联合的方式,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要全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要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积极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要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让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本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要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执法行为与教育帮助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注重提升执法行为的政策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坚决杜绝执法简单化机械化、以执法为由吃拿卡要等现象。要严厉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声誉信誉、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及时为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化解风险提出意见建议,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四要全力营造稳定透明可持续的政策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科学精准评估政策影响,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审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举措。政策出台要把握好时度效,做好新旧衔接转换,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考虑不周的要加快调整完善,不合时宜的要及时清理废止。要坚持信为政基,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承诺、出台的政策必须兑现,以政府的诚信换取客商的信心,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活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