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县政府常务会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常务会议

张鹏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640522001/2024-004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7 11:14: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2024年5月11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8月2日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团体的成立、大型宗教活动的举行以及宗教事务的管理等,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海原经济社会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为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建设、开创新时期民族工作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意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创建营造浓厚氛围。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为契机,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家庭,抓好抓实宣传解读工作,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强化履职尽责,坚守责任担当,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一法两条例”高效落实,不断开创全县民族工作新局面。

二要强化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各乡镇、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牢记总书记嘱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实施党员干部培元固本、青少年学生夯基育苗、各族群众凝心聚魂、社科理论正本清源、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五项工程”,依托地震博物馆、关桥红色教育基地及主题公园等积极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要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实现宗教领域和顺平静。要深入挖掘海原境内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时代价值,讲好海原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三个意识”,促进民族团结,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巩固发展全县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好局面。

三要加快示范创建,助力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培树民族团结示范新典型,打造高质量民族特色品牌,推动全县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探索打造一批在全区“叫得响、有影响”的创建品牌,通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要坚持以民生保障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持续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城乡教育水平、生活居住环境高质量发展。要举一反三做好中央民族宗教工作“一检一督”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准,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